南昌文书鉴定是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,对文书(包括司法鉴定、合同文书等)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等属性进行审查鉴别,以便确定文书真实性的证据服务。其中,南昌文书鉴定中哪种样本不能做?
一般来说,南昌文书鉴定不能做的样本包括:

一是虚拟样本。南昌文书鉴定不能鉴定虚拟文书,如:电脑文字的核实、短信的核实(因为虚拟文书比较容易被篡改)、真伪证件的核实(真伪证件可能有某些技术欺骗性)等。
二是起诉证据不足样本。南昌文书鉴定不能鉴定起诉证据不足的文书,因为文书往往是涉及到争议、纠纷、损害等方面,并不能真实反映出案件存在的实质状况,存在一定的改写可能。
三是案件讨论口供样本。南昌文书鉴定不能鉴定案件讨论口供的文书,因为案件讨论口供的文书不能准确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,还有可能是被当事人改写过的。
四是爆料新闻文章样本。爆料新闻文章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信息,而南昌文书鉴定标准规定,无法鉴定这类文书。
总之,南昌文书鉴定不能做的样本大致有虚拟样本、起诉证据不足样本、案件讨论口供样本以及爆料新闻文章样本等。由此可见,南昌文书鉴定要求对文书正确进行判断核实,并且有一定的技术要求。此外,文书的正确性也不仅仅取决于南昌文书的鉴定,其还需要完善的审稿、补充、把握等工作来保障。